企业工作规则
按照规范化服务型的要求,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首接责任人的界定
外来人员及客户来办公室办事或电话联系工作,无论找到哪个科室或哪个工作人员,第一个接待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接责任人。
二、首接责任人的责任
(一)首接责任人在接待外来办事人员或客户时,应文明礼貌、热情大方。严格按照“六个一”的规定,文明接待,即“一张笑脸相迎,一把椅子让坐,一杯热水暖心,一身正气,一腔热情办事,一句亲切道别”;对电话联系工作的,应使用“您好、这里是宏翔热力公司、请、再见”等文明礼貌用语。
(二)客户需办事项,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,应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,对手续齐全的,按规定马上办理;不能马上办好的,应告知原因。不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,必须耐心解释,并引导其到有关科室或人员办理。如不属于办公室办理的事项,应介绍其到相关责任部门办理。
(三)客户电话联系的工作,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,要认真解答;一时无法解答清楚的,应与其商定时间再电话联系;不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,可告知其有关科室或人员的电话。
(四)首接责任人有责任对所接事项进行全程跟踪,及时追踪事项的进展情况,直至办结。
(五)首接责任人不履行责任,导致事件办理延误的,经调查属实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三、其它要求
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,了解各科室的业务分工,强化职业道德,要加强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办事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。